人防工程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施,其防護功能和使用管理必須嚴格依法依規。近期發現部分地區出現將人防工程隨意分隔、加蓋違建并違規出租的現象。這類行為不僅嚴重破壞人防工程的戰備效能,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。對此,相關部門已依法啟動整治程序,對違建部分堅決予以拆除,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違建行為主要體現為:私自改變人防工程結構,加設隔斷墻、增設房間;違規接通水電燃氣,改造為居住或商業用途;忽視消防、通風等安全標準,埋下事故隱患。這些行為直接削弱人防工程的防護能力,一旦發生突發事件,后果不堪設想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和各地人防工程管理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造、破壞人防工程。對于已發現的違建,執法部門將責令限期整改,逾期未改的依法強制拆除,并對責任人處以罰款。情節嚴重的,可能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追責。
為杜絕此類現象,建議加強三方面工作:一是強化日常巡查,利用技術手段實現人防工程動態監管;二是完善舉報機制,鼓勵群眾監督;三是加大普法宣傳,明確人防工程的‘紅線’不可觸碰。只有全社會共同維護,才能確保人防工程始終處于良好戰備狀態,切實守護人民安全。